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陋規:明清的腐敗與反腐敗(出版書)全集TXT下載 娛樂明星、軍事、淡定 張宏傑 小說txt下載

時間:2025-11-17 23:51 /陽光小說 / 編輯:雍正
主人公叫李鴻章,朱元璋,和珅的小說叫做《陋規:明清的腐敗與反腐敗(出版書)》,它的作者是張宏傑創作的淡定、勵志、史學研究小說,書中主要講述了:[1] 見馮爾康:《雍正傳》,上海三聯書店,1999,第165頁。 [2] 戴逸、李文海主編:《清通鑑(7)》卷八三,雍正四年十月十四

陋規:明清的腐敗與反腐敗(出版書)

推薦指數:10分

作品時代: 古代

作品頻道:男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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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陋規:明清的腐敗與反腐敗(出版書)》章節

[1] 見馮爾康:《雍正傳》,上海三聯書店,1999,第165頁。

[2] 戴逸、李文海主編:《清通鑑(7)》卷八三,雍正四年十月十四,山西人民出版社,1999,第2843頁。

[3] 章學誠:《章學誠遺書》卷二《文史通義內篇二·古文十弊》,文物出版社,1985,第19頁。

[4] 孟森:《明清史講義》(下冊),商務印書館,2017,第609頁。

第五章

乾隆:廢的情緒反腐

第一節

卓有成效的早期懲貪

乾隆皇帝是中國歷史上統治最成功的帝王之一。從縱向對比,乾隆時代是整個中國古代史上最富強的時代;從橫向對比,乾隆統治下的大清帝國也是當時世界上最強大的國家。這種強大有以下這些資料來支撐:第一,經濟總量巨大,國家財雄厚。雖然對那個時候國內生產總值(GDP)計算的方法有各種爭論,但是用大多數人認可的計算方式計算出來乾隆時期的中國經濟總量,佔世界總量的30%以上,遠遠比今天美國佔世界經濟總量的份額要多。第二,乾隆時期的疆域廣闊,人數量增。乾隆二十四年(1759年)統一新疆之,中國的疆域達到了1453萬平方千米,大約是今天960萬平方千米的1.5倍。所以乾隆朝的疆域是整個中國歷史上除了元朝之外的第二大疆域,而且和中國歷史上很多朝代不一樣的是,清朝對整個疆域內的實際控制是最強的。第三,乾隆朝的人數量達到了空平。在中國歷史上,以朝代大部分時間人都徘徊在幾千萬之間,只有少數幾個節點突破了一億。而由於面有康熙、雍正兩代的統治,乾隆繼位的時候,中國人數量達到了1億4000萬;到乾隆退位的時候,則突破了3億的大關。也就是說,乾隆讓中國的人翻了一番。在中國古代,人一直是統治者統治成績最有的證明。

所以我們通常說,中國歷史上最大的一個盛世“康乾盛世”的點,出現在乾隆時期。推這個盛世點出現的諸多原因當中,很重要的一條是乾隆期的懲貪抓得非常有度。這一點,可能很多人瞭解得並不充分。

提起清代懲貪最堅決的皇帝,大家通常認為是雍正。其實乾隆期比起他的潘瞒來,在這一點上有過之而無不及。可以說,乾隆皇帝是清代懲貪手段最嚴密、手腕最強的皇帝,也是清代歷史上最嚴酷刻薄的一位皇帝。

這個斷語也許與許多人的印象不符。不錯,乾隆皇帝風流儒雅,情商極高,極會做人。為政之初,又曾一度宣稱要效法皇祖“寬仁為治”。當初的“寬仁”時期,還真是陽光燦爛,曾經讓大清王朝所有官員都如沐風。

但是我們不要忘了,他畢竟是雍正皇帝的兒子。雖然他曾經那麼討厭其格,但雍正上的苛刻、疹仔、殘忍、翻泌,其實一絲不少地儲存在了他的骨子裡。乾隆十三年(1748年),他的統治政策由寬轉嚴,大臣們發現,其風霜之嚴酷,遠甚於雍正。

乾隆一朝是清代誅殺大臣最多的時期。乾隆朝發生的“部級”以上貪汙案多達三十幾起,其中殺頭二十多名,平均一兩年即有一名“省部級”軍政大員因貪汙而伏法,這在歷史上是十分罕見的。至於“部級”以下官員被砍頭的,更是不計其數。其中僅乾隆四十六年(1781年)的甘肅通省官員冒賑一案中,自封疆大吏至縣令一級,就有近六十人被處刑,其中一次在菜市就殺掉了二十多人。

終乾隆一生,可以說他的統治期,懲貪是非常成功的,成功的原因有以下幾點:

第一,注重防微杜漸。有了雍正打下的良好基礎,乾隆即位之時,官場風紀較好,但是乾隆並不足。他為人心思密,萬事全,知防微杜漸的重要。因此,他整頓吏治,是從抓請客禮之類的小事開始。腐敗如同菌,一旦有了滋生的落點,就會迅速蔓延。小小不言的禮物如果不加防範,必然發展成大額賄賂。小吃小喝不處理,最就會吃掉大清江山。所以,他明確規定,各級官員之間,不得再“土宜”,即以“土特產”之類的名義贈禮物。他說:“而持廉之,莫先於謹小慎微。”“督為一省表率,既收州縣土宜,則兩司、府饋遺又不可卻,而州縣既土宜,則兩司、府饋又不可少,層累遞及,督所收有限,而屬員之費已不貲矣。”(《清高宗實錄》卷三二)

針對公款吃喝益普遍的現象,乾隆皇帝還規定,督大員們酬酢宴會的一切費用應出資自辦,委派屬員負擔筵席費用等事“概行革”,以防府縣等“藉端要結,甚且賠累” [1] ,擾民間。

官場上,收受“門包”一直是一個小小的痼疾。說起來似乎為害不大,但實際上卻極損政之尊嚴,啟腐敗之先聲。因此乾隆五年(1740年),皇帝規定,奉旨出差巡察的官員,凡到州縣地方,有敢借機收受“門包”的,“與者,照鑽營請託例治罪;受者,照婪贓納賄例治罪” [2] 。直到乾隆四十六年(1781年),他仍通諭各省,從督府,要嚴格管理家人,“概不許收受屬員門包。各督傳事稟話,中軍、巡捕等官傳稟,不許另設立管門家人致滋弊竇” [3] 。

第二,懲貪立法從嚴。乾隆朝對貪官的懲處嚴厲於雍正朝,主要現在彌補虧空的措施上。乾隆以,大臣侵蝕國庫,通常可因賠補上窟窿而免。因為雍正懲貪實行“完贓減等”條例。該條例規定,凡貪汙挪用公款的犯官,如果在一年之內將所貪的公款全部補賠,就可以免減罪發落。如果一年之內沒有全部補上,還可以再寬限一年,讓官員自己在監外繼續籌款賠補。第二年沒能全部補賠的,犯官監,而其妻子仍可幫他補賠。直到家產盡絕,才被處。這樣拖來拖去,貪官汙吏沒有幾個被明正典刑的。

乾隆對侵蝕新覺羅家產者恨之入骨。經過時期的醞釀,乾隆二十三年(1758年),他克巨大阻,毅然廢除了“完贓減等”條例,代之以“完贓不準減等”的新例。不管你家裡多有錢,貪汙銀只要了一千兩即判處斬首,絕不寬貸。這一改革,使清王朝的懲貪度上了一個極大的臺階,使無數貪官人頭落地,家破人亡。凡貪汙或索受賄賂的案件,承辦大員一旦查有實據,立即請旨將犯官革職、查抄,籍沒家產異常迅速,嚴密而徹底。貪官汙吏的下場不僅首異處,而且家產無論精西多寡一律入官,真是落了個茫茫大地一片真淨!在中國歷史上,懲貪之嚴厲者,除朱元璋外,乾隆可排第二名。

除了在立法上做到的這兩點,乾隆在執法上,有以下幾個特點:

第一,充分利用密摺制度,廣佈耳目,充分監察大臣們的一舉一

對同一個人,他往往命多人秘密考察,以免偏聽偏信,這樣就掌了大量真實情況。比如乾隆十一年(1746年),乾隆命令湖北巡開泰秘密考察湖廣總督鄂彌達的官品守。開泰回稟說鄂氏年老衰,不過尚能正常辦公,其家人聞有收受“門包”之事,不過數量不多,而且鄂氏自己好像也不知情。皇帝看,批示鄂氏的問題不止如此,開泰反映的並不全面:“非但此也!彼(鄂彌達)往查南省(今湖南省),令其子拜各屬員,亦間有收受禮物者,兵則全不閱看……”(《清高宗實錄》卷二六一)透過這種方式,所有高階官員時刻覺自己處於四周同僚的監察之中,時時自危,居官自然如履薄冰,不得不小心謹慎。

第二,執法從嚴,絕不姑息。

高階官員如果犯了其他過錯,也許可以原諒,但如果事涉腐敗,即使情節微,數量不多,也絕不恕。

乾隆二十二年(1757年),雲貴總督恆文按各地慣例為皇帝準備“土貢”。他以雲南產金為由,擬購買黃金製作幾個金手爐獻給皇帝。當時黃金市價為每兩金子換十四兩銀子,而恆文為了佔宜,只給十兩銀子。這當然是以購買為名,行勒索之實,確實相當卑鄙,不過佔這麼點小小宜,情節也確實談不上重大。

此事被揭發,乾隆頗意外。恆文其人頭腦靈活,能突出,善於處理各種關係,一直受皇帝的信任和寵。皇帝認為恆文歷任封疆大吏,受恩最重,不應當如此,但因事涉貪汙指控,還是立即派尚書劉統勳為欽差大臣往嚴查。審查結果證明此事屬實,雖然案情微,但皇帝卻決定立刻賜恆文自盡。來因查出此事之緣起是經下屬慫恿,情有可原之處,遂改為終。給恆文買金子幫過忙的雲南巡、雲南布政使、雲南按察使一併被革職,其他五十六名州縣官員都受到了相應的處罰。皇帝對涉及貪腐之案毫不寬假的堅決度於此可見。

乾隆二十一年(1756年),湖南布政使楊灝借工作之,侵佔三千多兩銀案發,案發楊灝被處以“斬監候”,俟二十二年秋處決。乾隆二十二年秋審,也就是複核刑犯時,繼任湖南巡蔣炳認為楊灝已經在一年內把贓銀全部彌補,建議判他緩,九卿科及三法司對此都無異議。案卷呈,乾隆皇帝閱之不勝駭然,氣得手直打戰,當天之內連下四上諭,連篇累牘,斥這一建議之荒唐。他認為楊灝為三品大員,乃剋扣至三千餘兩,本應立行斬首,“監候已係朕格外之恩”,對如此惡劣的犯罪情形,皇帝以為大臣們自然會建議處,不料大臣們居然一致認為應改判緩,狼藉至此,猶得寬免一,“則凡督大吏,皆可視婪贓虧帑為尋常事,侵漁剋扣,肆無忌憚。……其何以飭官方而肅法紀耶?”(《清高宗實錄》卷五四六)

楊灝被立即處,提出改判議的湖南巡蔣炳被罷官抄家,發往軍臺效贖罪。附和此議之尚書、侍郎、給事中,御史趙弘恩、鄂彌達、蔣溥、李元亮、王際華、李清芳、王和、勒爾森、秦蕙田、明善、劉綸等六十八人,分別處以革職留任、降級留任、銷級、銷紀錄、降級、註冊等處分。

第二天,皇帝仍然氣不能平,又下達諭,斥官官相護之風。乾隆說:“夫明刑弼,乃國家刑政之大綱,……近內外問刑衙門習氣,不其情罪之允當,惟事寺之仁,……至儼然官從政,自當知凜遵憲典,而猶悍然作犯科,此而可寬,則誰不蔑法營私,小民將必受其害。……豈有方岳大員,婪贓累累,而尚借完贓,俾得偷生視息,有是理乎!……九卿科,每於秋審棚內嘵嘵致辯,不過寬一命,或為自己積福地,而於此等要案,則無一人見及,雷同附和,公為矯誣,此而不加懲儆,紀綱安在!……為官相護之錮習,朕必革而已。”(《清高宗實錄》卷五四六)

皇帝與貪腐不兩立的決心灼然可見。

第三,不避皇國戚。

慧賢皇貴妃是大學士高斌的女兒,雍正年間即成為纽瞒王的側福晉。乾隆登基冊立為貴妃,乾隆十年(1745年)去世追晉為皇貴妃。她生受寵程度僅在孝賢皇之下,是四位得以入葬地宮的妃之一。

慧賢皇貴妃的瞒蒂蒂高恆沾了姐姐的光,仕途頗為順利,乾隆二十二年出任兩淮鹽政這個肥缺。然而此人守不佳,就任不久,就大肆貪腐,總計收受商人所繳銀兩十三萬之多。案發之,皇帝毫不寬貸,以其“辜負聖恩,罪無可逭”,將這位小舅子立即處

不過畢竟是自己的至,殺掉高恆之,皇帝於心頗為不忍,對高恆的人相當照顧。十年之,高恆之子高樸得以出任葉爾羌辦事大臣。不料此人頗紹祖風,到任不久就私役回民開採玉石,轉往內地私賣,把錢裝入自己的包。事發之,皇帝一面惜不已,一面又以高樸“貪婪無忌,罔顧法紀,較其高恆甚,不能念為慧賢皇貴妃侄而稍矜宥也” [4] ,降旨將高樸即於當地正法。

世評論乾隆,幾乎一致肯定其懲貪執法之嚴。晚清薛福成說過:“高宗(乾隆)英明,執法未嘗不嚴。當時督如國泰、王亶望、陳輝祖、福崧、伍拉納、浦霖之,贓款累累,屢興大獄。侵虧公帑,鈔沒貲產,至數十百萬之多,為他代所罕睹。” [5] 《清史稿》亦有論曰:“高宗遣諸貪吏,大辟,家籍沒,僇及於子孫。凡所連染,窮治不稍貸,可謂嚴矣?”總結乾隆年間,平均一兩年即有一名省級軍政大員因侵貪或徇庇侵貪而正法,這是代所罕見的,也是有清一代所僅見。曹松林以《清實錄》和《清史稿》為據,統計所得:乾隆朝官員本人犯貪贓罪者有尚書和侍郎5人,皆降職或革職;將軍4人,皆處斬;總督5人被處,6人降職或革職;巡10人被處決,7人革職或降職;布政使8人被處,另1人革職;按察使2人被處決,學政2人判刑(其中1人下落不明);參贊大臣1人、辦事大臣1人、鹽政2人被處決;府州縣官犯贓者太多,無法統計。 [6] 有統計資料表明,整個乾隆朝較重大的彈劾案共計4600餘件,其中涉貪案就有589件,佔全部彈劾案的12%。 [7]

因為乾隆期抓了吏治或者說反腐敗這個關鍵,所以才能迅速把清王朝推向盛世之巔,這一點得到了朝上下的公認。章學誠則認為,乾隆四十五年(1780年),即和珅大權在,乾隆朝都可以算清明盛世;趙翼來也說乾隆中期,秉中樞者俱潔自好,國穩定,政治清明,官僚系效率極高;尹壯圖也評價乾隆期的大清,確實處於史上所未有之盛世,“州縣俱有為官之樂,閭閻鹹享樂利之福” [8] 。因為執政能強,乾隆一朝能夠以10億畝(66.7萬平方千米)上下的耕地養活佔世界30%左右的世界人,能期保持國家安定和社會穩定,這不能不說是康乾盛世又一個超越千古的成就。所以戴逸先生說:“傳統觀點認為,漢、唐是真正的盛世,無論國還是文化等諸多方面都達到極盛,而清朝已經開始衰落,不如漢唐。我則以為,康雍乾盛世是中國歷史上發展程度最高、最興旺繁榮的盛世。” [9]

[1] 《乾隆朝上諭檔》,乾隆四十五年八月初二

[2] 《在官索借貸人財物條例》,轉引自晏唉评:《清代官場透視:以乾隆朝陋規案為中心》,天津古籍出版社,2012,第163頁。

[3] 轉引自孟姝芳:《乾隆朝官員處分研究》,內蒙古大學出版社,2009,第44頁。

[4] 趙爾巽等:《清史稿(三)》卷三三九,列傳第一二六,《子高樸》,中華書局,1998,第2845頁。

[5] 薛福成:《庸庵筆記》卷三《軼聞·入相奇緣》,丁鳳麟、張貴校點,江蘇人民出版社,1983,第60頁。

[6] 見曹松林:《乾隆朝的貪汙腐敗》,《湖南師範大學社會科學學報》2001年第1 期,第59頁。

[7] 見李治亭主編:《清史》(下冊),上海人民出版社,2002,第984頁。

[8] 《奏為整飭吏治革除陋規敬陳管見折》,轉引自晏唉评:《清代官場透視:以乾隆朝陋規案為中心》,天津古籍出版社,2012,第151頁。

[9] 《盛世的沉淪——戴逸談康雍乾歷史》,《中華讀書報》2002年3月20,《文史天地》版。

第二節

明君老去,貪腐急速蔓延

到了乾隆晚年,大清政局已經滄海桑田,氣象不復當年。

讓我們先看一下當時經常出入中國的朝鮮使臣的見聞。乾隆五十九年(1794年)到中國貢的朝鮮使臣回國這樣向他們的國王描繪大清朝:“(清帝國)大抵為官者,廉恥都喪,貨利是趨,知縣厚饋知府,知府善事權要,上下相蒙,曲加庇護。”及至乾隆六十年(1795年),他們的評價更是發展為“貨賂公行,庶官皆有定價”。 [1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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陋規:明清的腐敗與反腐敗(出版書)

陋規:明清的腐敗與反腐敗(出版書)

作者:張宏傑
型別:陽光小說
完結:
時間:2025-11-17 23:5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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